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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青石镇严把村级工程建设关

日期: 2018- 12- 25 来源: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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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青石镇推行“三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村级工程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行为,保障工程优质、干部清廉,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以往,群众对村级工程的质疑不少,因此我们从立项开始就严格控制,确保决策科学。”日前,青石镇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村级工程进入招投标环节前,严格实行“三议”,即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需经村“两委”会商议确定初步实施方案,后交村民代表表决并形成决议,最后招标文件报镇项目分管科室,经镇班子集体商议并审批后,方可实施招标。

“招投标是村级工程关键环节,也是村级干部插手工程谋取利益的重要节点,因此青石镇专门出台小额工程招投标办法,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青石镇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村级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分级管理,项目由镇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招投标方式,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都要公开招标,对于1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村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由镇审批,避免了村级工程乱发包现象,给招投标这一重点环节上了一层保险。”

青石镇的村级工程在“三议”基础上,还扎实做到“两公开”。村级工程如确需变更的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严格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将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将竣工验收结果公示。同时,积极完善监督机制。小额工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本村有威望、懂工程、讲公道的党员和村民代表组建一支村民监督员队伍,由村监会牵头,对整个项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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