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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2- 11- 21 来源: 衢州新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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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原市农业局党委、市农办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局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提出整改举措,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对照反馈的意见,制定《中共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处室及完成时限。

三是注重举一反三,瞄准长效建章立制。坚持点和面相结合,在全局和系统范围内开展“六查”活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查摆问题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29个,已整改完成2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书面检查7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批评帮助16人次,1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清退款项8120元;修订完善制度规定15个。

一、关于“抓‘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对“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衢州“三农”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非粮化”整治。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0日,完成审计发现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面积5.73万亩。

二、关于“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进农业产业加快发展有短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抓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传统产业科技改良。创建中国衢州航天育种示范基地,引进作物、蔬菜、水果、中药材等航天育种新品种57个,打造柑桔、蔬菜、瓜果、中药材、粮油等“一村一品”示范村10个,加快柑橘产业转型发展。

(二)强化农业主体培育。加大“3+X”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对柑橘产业、新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等实施奖补。清退注销规模不大、带动效应不强的市级160家家庭农场、128家专业合作社,开展新一批市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

(三)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农业展会,宣传打响农业品牌;加强农产品在准入“三衢味”“钱江源”等区域品牌前的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的检查,对准入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全方位把控质量,实施全程可追溯监管。

(四)加大农业科技与先进农机推广力度。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实施方案》《衢州市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 大力推进“十四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农业“双强”行动。2022年市“大三农”资金计划专项安排330万元,用于奖补先进适用农机集约化推广应用平台建设。

(五)提升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的质量和水平。摸清农业主体需求,跟踪问效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攻关的成果,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企,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做好向上对接,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资金分配。

(六)提高人均农业劳动生产率。将全市生猪增产保供任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2021年全市生猪出栏累计达120.45万头;成功申报2022年浙江湖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龙游县国际花菇共富产业园、江山市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等6个未来农业园区项目建设;2021年农林牧渔业农业增加值增幅为2.9%。

(七)全力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出台《关于聚焦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谋划实施一批未来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专区等项目,促进农业产业扩面增产增效。新培育一批联农带农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到产业融合链条中,促进农民增收。2021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列全省第2名。

三、关于“以巡察整改推动改革的步伐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等重大改革。做好农业行政执法队改革,理清职能边界。研究制定《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聚力聚焦攻坚任务,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涉及中层干部8名,提拔使用中层干部4名。

(二)规范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和重大工作策划,实施对全市农经队伍开展全面普查,摸清实际在岗的基层农经干部队伍情况;依托《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完善数字化监管机制,2021年,已完善宅基地资格权数据库,实现依托《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加强对农村财务的日常监管、数据统计、审批审核和原始凭证台账的查看等管理功能。

四、关于“对少数难度较大问题的整改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办结上轮巡察涉及问题。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对原市农业局和原市农办5人涉及的5.21余万元款项问题,因已过诉讼期,同意不再追缴;同时,严格执行经费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内容的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开展谈心谈话,实施岗位调整,组织群众性活动,持续落实严管加厚爱制度。修订出台《衢州市农业农村局浙政钉工作群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群信息发布权限和要求。

五、关于“对部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机关党建固本强基行动。强化力量配备,明确1名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推进日常工作开展。局党委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

(二)深化“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制定《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纵深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序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

(三)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规范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发《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严密组织实施。

(四)严格规范局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1名党员作为专职会议记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会议记录要素,统一会议记录格式。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会议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严把党员档案审核关口。对接联系1名干部入党前所在原单位支部,要求出具有关情况说明,核实组织关系。举一反三,严格审查新进人员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严把查档、归档的关口。

(六)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严格落实年度学习计划。

(七)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靠前与代理机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采购程序规范。举一反三,对全局各类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自查自纠风险隐患,严格规范审核把关程序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项目验收。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同意,增购预算140万元仪器设备,实现项目资金投资到位率达标,组织安装调试,2022年5月9日顺利通过专家组整体验收。

(九)规范农业项目实施推进。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强化项目预算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采购招标管理,关注项目绩效落实情况。

六、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初会议上组织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规范重点工作流程,梳理廉政风险涉及对象,制定防控措施。

(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有关实施办法。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衢州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议事规则》。各支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强化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纪党规、严格依法履职的意识。

七、关于“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动议、测评、考察等有关程序,加强对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确保按政策规定执行到位。2021年以来,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强化人事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人事业务技能。

(二)坚定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出台《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记工分”月度考评管理办法》,自今年6月份以来,已开展了4批次月度考评,累计评选出24个标杆处室(中心)、80名“五力”干部。依据量化考评结果,全面考核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坚持凭实绩用人。2022年,18名干部职务职级得到提拔。

(三)加强干部“两专”能力建设。选拔凝聚力强、公信力强、执行力强的干部参与市级攻坚任务专班、农业招商引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工作,促进干部全方位、多领域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2021年以来,累计选派16名干部参与专班、上下挂、双招双引等工作。修订《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原则性意见》,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条件。

八、关于“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干部交流,涉及15名干部。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讲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二)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印发《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合同“五统一”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局合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条文,邀请局法律顾问解读合同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建立定期检察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机制。

(三)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清退违规报销探亲假车船费5840元、重复报销的840元出差补贴。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经费报销规定,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落实财务人员审核责任。健全定期核查享受精减退职待遇人员健康状况机制,与市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按规范执行。

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优化资产管理机制,实行账物分管、专人专责,全面盘点清查固定资产。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对已损坏、超过最低使用年限或已提足折旧的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资产报废处置。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始终把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推动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突出“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带头把纪律规矩挺在前,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放大全面从严治党新优势;系统推进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下高质量打造更多具有衢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巡察要求,坚持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尤其是对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农业规模主体培育等方面存在问题,持续用力、深整实改;对整改中建立的制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促进“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衢州“三农”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与系统推进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有机结合,与筑牢三农“底盘”、守牢“战略后院”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全局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始终坚持党建统领,进一步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以“记工分”考评为抓手,持续激发创造性张力和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赋能塑造变革重塑,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打造更多具有衢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的强大动力,奋力交出一份衢州三农高分报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2293;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39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610办公室;电子邮箱:nyncj@nj110.net。

中共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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