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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开始申报

日期: 2023- 09- 14 来源: 衢州新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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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设施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模式,根据全省数字乡村引领区和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建设等部署要求,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和未来农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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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数字农业工厂(基地)

1.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

2.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管理与服务模式,能有效运用“浙江乡村大脑”、“浙农”系列应用、地方特色应用、农场数字管理应用等数字化场景。

3.取得与产业数字化相关市级以上荣誉、创新成果的,可优先认定。

未来农场

1.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原则上申报对象应已列入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基地)认定名单。

2.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业要素集约化、生产智能化、产业生态化、管理高效化、功能多样化等建设运营模式,能有效运用“浙江乡村大脑”、“浙农”系列应用、地方特色应用、农场数字管理应用等数字化场景。

3.取得与产业数字化相关省级以上荣誉、创新成果的,可优先认定。

申报条件

数字农业工厂(基地)

参照《浙江省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指南(试行)》《畜禽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技术规范》(DB33/T 2519-2022)等标准。

未来农场

参照《浙江省未来农场建设导则(1.0版)》(浙农专发〔2022〕35号)、《未来牧场建设导则》(T/ZAHA 001-2022)等标准。

认定程序

一、地方自评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根据认定评价条件组织主体开展自评,通过“浙江乡村大脑”网上填报,并于9月21日前择优推荐报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数据对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二、市级审核上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做好线上申报指导、审核上报,认定申报汇总表分行业择优排序后盖章上传,于9月28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遴选公布

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审查数据接入情况、实地走访考察、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或线上路演交流等方式开展认定。

联系方式

柯城区:张女士15957384681

衢江区:吴先生 0570-8753686

龙游县:孙先生15958003742

江山市:周女士 13587013302

常山县:刘先生15869089663

开化县:汪女士 0570-6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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