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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农村改革典型案例④ | 江山市:宅地有偿使用“大桥模式”

日期: 2024- 05- 08 来源: 衢州新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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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存量宅基地有偿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建房管理秩序,加快房地一体确权颁证进度,提升农村特色风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江山市大桥镇试点开展农村存量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系统统筹、平稳有序,精心部署、稳慎推进,高效完成试点工作。涉及全镇15个行政村的60户农户完成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共缴纳41.7万元,目前56户农户完成办结不动产权证,4户正在办理中。

一是探索规范对象标准,解决“谁来缴费”问题。根据《江山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存量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对2018年7月1日前,在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中,存在有超标准使用的宅基地(房屋),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由村集体向农户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重点针对存量宅基地上存在的“未批先建”情形、超宅基地审批标准情形、建房移位情形、建附属用房情形、多类超标准使用情形等5种情形,分类制定收费标准。同时列出不符合农民建房审批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实际宅基地使用面积超过审批限额标准100%以上、超批准宅基地使用的房屋层数三层及以上等10条负面清单不适用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情形。

二是探索规范工作流程,解决“如何实施”问题。

01.摸底,对2018年7月1日前存量有超标准使用的宅基地(房屋)全面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一手情况。

02.表决,各村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村对超标准使用的宅基地(房屋)有偿使用收费办法,并形成决议,对通过的收费标准进行公告。

03.测算,根据收费标准对超标准使用的宅基地(房屋),由房屋所在行政村负责测量测算,填写《存量宅基地有超使用收费确认表》。

04.公示,经村两委讨论后将上述确认表提交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村将农户存量宅基地有偿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05.缴费,农户将有偿使用费交至村报账员处,报账员出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06.补办,完成缴费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是探索规范监督管理,解决“如何监管”问题。村级民主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有偿使用的管理主体,在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取方式的确定上均需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宅基地有偿使用款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接受监督。乡镇审核监督,乡镇(街道)严格审核经村两委讨论后提交的《存量宅基地有超使用收费确认表》,审核通过后要求村将农户存量宅基地有偿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级指导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资规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指导监督,加强检查 抽查,确保10条负面清单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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