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日期: 2024- 07- 11 来源: 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 访问量:
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果树科研

专技

1

博士研究生

果树学、植物营养学

1988年7月23日后出生

博士期间研究课题为柑橘相关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参加工作两年以上人员一般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且当前正在从事本专业工作。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1577285431@qq.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需有本人亲笔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短信回复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面谈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进入面谈环节。

(三)面谈

按资格复审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谈。面谈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

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面谈人选中递补。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面谈人选中递补。

(六)聘用

经面谈、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根据情况可以在同岗位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由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具体实施,咨询电话:0570-3025225;监督电话:衢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70-308413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11日

附件: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wps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