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方案》(衢农专〔2024〕36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工作专班)依据节气优品项目验收要求,围绕活动组织、活动内容等进行验收,结果如下:
(一)第一季度
验收分数85分及以上项目:龙游县;验收分数75分及以上项目:衢江区。
(二)第二季度
验收分数85分及以上项目:开化县;验收分数75分及以上项目:江山市。
综上情况,拟分别给予龙游县、开化县15万元资金奖补,拟分别给予衢江区、江山市10万元资金奖补;其余不予奖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5日—8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3881。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