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种植业发展)中心:
根据《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5〕107号)文件要求,2025年我市将打造2个双季稻(再生稻)百亩高产攻关方、1个鲜食秋玉米百亩示范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进行粮食种植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承担过粮油作物展示示范、高产创建和试验示范工作的主体优先选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且适应新品种展示示范或绿色高产创建基地建设的耕地;信誉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基地交通便利、连片程度高、基础设施齐全、有专业技术力量、充足劳动力,有一定的试验示范工作的经验。
三、建设内容
(一)双季稻百亩高产攻关方
1.实施面积:两季同一田块连片种植100亩以上。2.品种:统一且为衢州市主栽品种。3.种植方式:机插或手插。4.产量:两季平均亩产1200公斤以上。5.栽培试验:开展1项高产高效栽培研究。6.标志标识:做好生产记录,制作示范牌1块。
(一)再生稻百亩高产攻关方
1.实施面积:田块连片种植100亩以上。2.品种:统一且为衢州市主栽品种。3.种植方式:机插或手插。4.产量:两季平均亩产1100公斤以上。5.栽培试验:开展1项高产高效栽培研究。6.标志标识:做好生产记录,制作示范牌1块。
(二)鲜食秋玉米百亩示范方
1.实施面积:连片种植200亩以上。2.品种:展示10个以上,每个品种1亩;示范2个以上,面积150亩以上。3.产量:比所在乡镇同类作物增产10%以上。4.标志标识:做好生产记录,制作示范牌1块。
四、项目资金
根据任务清单及资金进行分配,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土地租金、种子、农药、化肥、农膜、雇工、调查记载、技术资料、展示示范总结、标志牌制作等补助。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方(攻关方)申报表》(附件),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诚永,电话:3081163。
六、确定办法
按照主体申报、部门审核、公告公示的程序确定实施主体,具体为:实施主体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拟实施主体。对拟实施主体通过“衢州农业农村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衢州市2025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基地实施主体。
附件:2025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方(攻关方)申报表
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2025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方(攻关方)申报表
申报主体(盖章) | 负责人(签名) | ||||
单位地址 | |||||
申报类型 | 实施地点 | 品种名称及数量(个) | 总面积(亩) | ||
双季稻百亩高产攻关方 | |||||
再生稻百亩高产攻关方 | |||||
鲜食秋玉米百亩示范方 | |||||
申报承诺 | 1、本人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可靠;2、本人所申报项目按项目建设要求实施完成。3、本基地不得再参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县级争取的省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不能参加市县级高产竞赛。 承诺人:年月日 | ||||
县级农技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